究竟谁才是弱势的一方?这不好说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德山弱弱地说道:“我们……我们也没有非要逼迫大泽建设破产,只是我们也有日照权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没错,你们虽然在建筑法上是合法的,但侵犯小区居民日照权的事实也是母庸置疑的!”

        终于轮到妃英理来陈述己方观点了,某种意义上,也算是将法庭搬到了民众面前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大正15年1926年,三重县富士市滨海的结核病医院,由于紧邻的工地建筑噪音、日光遮蔽,造成两名病人精神过度紧张,最终病情恶化去世。

        法院判令侵权建筑方拆除建筑并支付赔偿金,这是日本首次在司法实务中确认“日照权”概念,日照权保护理论由此产生。

        日照权不仅仅是财产权利,从人的健康权和人格权等人身权角度来看,亦具有不可轻忽的重要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妃英理侃侃而谈,吐字清晰,铿锵有力,又不像研介那样赶着投胎一般,很是沉稳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昭和四十年代,经济高速成长,企业和人口向大都市集中,兴起建设公寓的浪潮。

        由于城市建设用地日益零碎,在法定建蔽率和容积率允许范围内,所有建筑商都倾向于顶格建设,把附近居民日照权压榨到最紧张的程度!

        长久以来的日照侵害,恰恰都出于合法建筑物,即便建筑没有违法,居民也永远处于弱势地位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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